按照《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23〕31號)要求,經地方申報、省級相關部門推薦、專家評審,擬將北京市昌平區等50個地區,作為2023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的擬入選項目地區。
按照相關工作要求,現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內,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財政部書面反映。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問題的佐證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工作(學習)單位、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實有關情況。
關于我們+
業務范圍+
輔導案例+
新聞資訊+